重庆与世界网讯(记者 杨艳)6月29日,重庆市民政局召开《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多部门联合解读全市首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性、基础性地方性法规。该《条例》已于2026年5月27日表决通过,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重庆市民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。
△新闻发布会。
作为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首部综合性、基础性地方性法规,《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》系统总结了近几年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,同时聚焦解决老年人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着力突破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,构建了以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专业支撑、医养相结合”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。
《条例》提出,健全完善市、区县(自治县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四级养老服务网络。具体来看,市级层面探索养联体建设,推动优质资源下沉;区县层面整合社会福利中心等功能,增强资源协调能力;镇街层面依托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,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,发挥专业照护、资源链接、上门服务等作用;村社层面通过社区站点提质扩容、社区老年食堂等方式,积极发展助餐、助浴、助医、助急、助学、助乐“六助”服务,为群众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养老服务。
在用地保障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.2平方米的标准,合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。对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应保尽保、依法划拨,免收土地出让金;对营利性养老用地,通过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方式供地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同时鼓励新建项目和改建存量建筑配套养老服务设施。在城镇区域,鼓励盘活闲置厂房、校舍、医院等改造养老用房;在乡村区域,支持村集体利用闲置建设用地,通过自建、入股联营等模式建设养老设施,降低项目用地及运维成本。
在医养康养结合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,养老机构依法设立医疗卫生机构或设置医务室、护理站。据介绍,目前全市在107家医疗机构中开设养老床位,在89家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点,推进2328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,全市医养结合床位达4.6万张,累计服务老年人48万人次。在社区医养方面,将社区卫生服务深度融入老年人“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”,建成30家社区医养中心,为老年人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下一步,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,抓实抓细《条例》宣传、解读、制度完善全链条工作,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,优化养老服务供给,全力把法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民生服务效能,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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